❶ 人社部发红头文件在哪里查询打印
到人社局职称评聘专家股查。根据查询红头文件相关资料得知,人社部发红头文件在人社局职称评誉散聘专家股查询打印。因为中级职称是由市职称改革委员会组织评选、认定、发放任职文件到各县(区),县人社局职称评聘专家股负庆漏氏责下发本县本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红头字文件,还负责办资格证和聘任证,只要带上这两证到人社局搜竖就可以查到。
❷ 红头文件原文:三部委关于补贴核查问题的解释!
三部委关于补贴核查问题的解释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就补贴核查中存在的诸多疑义进行了详细说明。以下是关于该通知的原文解释:
一、部分特殊光伏项目上网电价
对于已履行核准(备案)变更程序并分批次并网的项目,其上网电价将按每批次全容量并网的实际时间分别确定。重要的是,分批次变更程序的时间不得晚于项目全容量并网的时间。
对于各省组织开展的竞争性配置光伏项目(光伏领跑者项目除外),如果在竞争性配置政策中明确了价格,且与项目全容量并网时对应的电价政策中的价格相比较,将取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上网电价。
对于光伏发电领跑技术基地项目,如果竞争性配置政策中有具体的并网时间要求和对应电价要求,则需按要求执行;若无相关要求,则上网电价将执行招标电价(即竞争确定电价)与项目全容量并网时对应的电价政策中的价格相比较后的较低者。
二、纳入补贴项目容量认定
光伏项目方面,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容量”将按照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规模、备案容量和实际并网容量三者中的最小值来确定。如果实际并网容量超过了纳入国家补贴范围规模与备案容量中的较低者,那么超出的部分将需要按比例核减补贴资金。此外,实际并网容量不得高于备案容量的103%;若实际并网容量低于备案容量,项目须履行备案容量变更或分批次并网变更程序,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风电项目方面,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容量”以核准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允许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偏差不得超过单台额定功率最小机组的容量。如果项目实际并网容量小于核准容量,那么纳入补贴的容量将以实际并网为准;如果实际并网容量超过核准容量,那么超出的部分也将需要按比例核减补贴资金。
三、光伏备案容量
根据文件规定,备案容量通常指交流侧容量。如果备案机关没有特殊说明,那么备案容量将按交流侧容量认定,此时只需核查逆变器,无需核查项目容配比。
如果备案文件中装机规模的单位是“MWp”,那么备案容量将按直流侧容量认定,此时应核查组件安装容量。
以下是相关图片展示,以便更好地理解上述内容:
以上即为三部委关于补贴核查问题的详细解释,旨在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认定中的相关政策,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❸ 政府红头文件在哪里查
法律分析:政府的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神巧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肆早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游雹键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❹ 当地政府的红头文件在哪里找
国家红头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官网查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中国政府网”)是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怀、指导下,由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建设的。
2、中弯禅国政府网作为中国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这三种形式的政府出版物主要通过四种流通途径向社会传播:通过国家邮政系统在国内外公开征订、通过部门内部系统自办发行、通过机关文件交换,内部限量赠阅、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免费赠阅。上述情况在近年来变化较大,特别是2003年新闻出版署办公厅下发《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通知》实施细则之后,按照中办、国办的精神:所有公报、政报、文告一律免费赠阅。据统计全国约有96家政务类出版物被停止征订而作为免费向社会赠阅的对象其中还有部分出版物改为只出版电子网络版而纳入电裂镇子政务的管辖范围。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的政府出版物由于技术上或发行上问题而陷入了一种很被动的局面中。但是,如果读者特殊需要某种出版物努力去寻找的话,大部分还是可以通过与政府文件管理机构沟通后而免费索取或购买得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埋源尘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