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章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單位管理
吉林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章關於殯葬設施和殯葬服務單位管理的規定如下:
設立審批流程:
墓地管理:
監督與管理:
服務人員與收費管理:
2. 殯葬管理所屬於什麼性質的行業,從法律規定的方面說
1. 殯葬管理所屬於民政部門管理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其運營和服務遵循國家的殯葬管理法規。
2. 根據《殯葬管理條例》,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全國的殯葬管理工作,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3. 《殯葬管理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規范殯葬行為,維護逝者尊嚴,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4. 《殯葬管理條例》自1997年發布實施,並於2013年進行了修正。該條例分為總則、殯葬設施管理、遺體處理和喪事活動管理、殯葬設備和殯葬用品管理、罰則、附則六章,共二十十四條。
5. 修正後的《殯葬管理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廢止了1985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
6. 殯葬管理所提供的服務和管理工作,不僅需要遵守法律法規,還應秉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殯葬行業的健康發展,尊重和保護人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