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身損害的糾紛要怎樣進行舉證
在人身損害糾紛中,進行舉證需要遵循以下幾點:
一、證明侵權行為和損害事實 需要證明侵害人存在違法行為,受害人確實遭受了損害,並且對方存在過錯。這是構成侵權責任的基本要素。
二、提供賠償費用相關證據 醫院診斷證明:證明受害人的傷情和需要治療的情況。 醫療費單據:詳細列出治療過程中的各項費用。 病歷復印件:提供病歷的詳細記錄,以支持醫療費用的合理性。 相關鑒定報告:如傷殘鑒定報告,用以證明殘疾程度及相應的賠償標准。
三、提供其他相關證據 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據來證明相應的費用,如誤工費證明、護理費支出證明、交通費票據等。
四、遵循「誰主張,誰舉證」原則 在民事訴訟中,原告需要承擔舉證責任,即提出主張的一方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因此,在提起訴訟前,原告應盡可能收集並保存所有相關證據。
如果受害人不知道如何收集並保存以上證據,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代為收集保存,以確保受害人能夠及時有效地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減少法律風險,並獲得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