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四個等級
法律分析: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
法律依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二)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企業要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確定安全風險類別。對不同類別的安全風險,採用相應的風險評估方法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安全風險評估過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關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險源、勞動密集型場所、高危作業工序和受影響的人群規模。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其中,重大安全風險應填寫清單、匯總造冊,按照職責范圍報告屬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依據安全風險類別和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資料庫,繪制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