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發現設計圖紙不符合技術標准,施工單位可以直接追
根據《建築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建築工程監理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監督。若監理人員發現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問題,有權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改正。此條款強調了監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職責。
當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時,他們應當向建設單位報告,要求設計單位進行必要的改正。這體現了法律對設計質量的嚴格要求,確保建築項目的最終質量符合規范。
《建築法》第七十四條進一步明確了建築施工中的違規行為。例如,施工過程中若出現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設備、不按照設計圖紙或技術標准施工等情況,將被要求改正並處以罰款。對於情節嚴重的違規行為,相關部門將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如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施工質量問題導致建築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標准,施工單位需承擔相應的責任,進行返工或修理,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極端情況下,如果違規行為構成犯罪,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總之,《建築法》通過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旨在確保建築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促進建築行業的健康發展。
② 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已經通過設計單位批准,但是該變更不符合設計規范的要求,這時監理要負責嗎
建立不需負責。
監理如果擔心的話,可以將相關情況寫在工程聯系單上,或者記入監理例會紀要。
根據監理規范,設計變更是經過監理把關後下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