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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竣工補償額度在哪個文件

發布時間:2023-03-31 00:26:19

⑴ 二級建造師法規規定 建設單位不得隨意壓縮合同工期的百分之多少

壓縮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費用。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壓縮施工工期的情況,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通過專家論證並採取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後,方可組織施工。

因壓縮工期所增加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並隨工程進度款一並支付。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視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對在活動工期估計中存在高度不確定因素的項目,可給每項活動三個估計時間:

1、樂觀時間,指在任何事情都進行順利,且沒有遇到任何困難的情況下,完成某項活動所需褲腔陸的時間。經驗規律是,在少於樂觀時間胡頃內完成活動的機會僅有1/10。

2、最可能時間,指在正常情況下完成某活動最經常出現的時間。如果某項活動已經做過很多次,最經常發圓咐生的實際工期可以用作最可能時間估計。

3、悲觀時間,指某活動在最不利的情況下能夠完成的時間。經驗規律是,在超出悲觀時間內完成活動的機會僅有1/10。建立三個時間估計,就有可能考慮不確定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政府不得強行壓工期(政策解讀)

⑵ 工程合同價款調整5種處理方法


發承包雙方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若幹事項,大致包括五大類:一、法規變化類: 主要包括法律法規變化事件。二、工程變更類: 主要包括工程變更、項目特徵不符、工程量清單缺項、工程量偏差、計日工等事件。三、物價變化類: 主要包括物價波動、暫估價事件。四、工程索賠類: 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誤期賠償、索賠等事件。五、其他類: 主要包括現場簽證以及發承包雙方約定的其他調整事項。經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合同價款,作為追加(減)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或結算款同期支付。
1法規變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因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影響合同價款的風險,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由發包人承擔。
(一)基 准 日 的 確 定
對於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對於不實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一般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前的第28天作為基準日。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間,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在合同工程基準日之後發生變化,且因執行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價發生增減變化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調整合同價款。但是,有關價格的變化已經包含在物價波動事件的調價公式中,則不再予以考慮。
(三)工期延誤期間的特殊處理
如果由於承包人的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在工程延誤期間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變化的,造成合同價款增加的,合同價款予調整;造成合同價款減少的,合同價款予以調整。(不利於承包人)予以調整。
2工程變更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一)工程變更
1、工程變更的范圍
工程變更的范圍和內容包括:
(1)增加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額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轉由他人實施的工作除外;
(3)改變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質量標准或其他特性;
(4)改變合同工程的基線、標高、位置和尺寸;
(5)改變工程的時間安排或實施順序。
2、工程變更的價款調整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
①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於變更工程項目的,且工程變更導致的該清單項目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足15%時變化不足15%時,採用該項目的單價。
②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於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或總價調整。
③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於變更工程項目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參考)價格和承包人報價浮動率,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單價或總價,報發包人確認後調整。承包人報價浮動率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a.實行招標的工程: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中標價/招標控制價)×100%
b.不實行招標的工程: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1-報價值/施工圖預算)×100%
註:上述公式中的中標價、招標控制價或報價值、施工圖預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費。
④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於變更工程項目,且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信息(參考)價格缺價的,由承包人根據變更工程資料、計量規則、計價辦法和通過市場調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據的市場價格提出市場價格提出變更工程項目的單價或總價,報發包人確認後調整。
(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
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承包人提出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應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發包人確認,並詳細說明與原方案措施項目相比的變化情況。應按照下列規定調整措施項目費:
① 安全文明施工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不得浮動。
② 採用單價計算的措施項目費,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按前述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方法確定單價。
③ 按總價(或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費,除安全文明施工費外,按照實際發生變化的措施項目調整,但應考慮承包人報價浮動因素考慮承包人報價浮動因素,即調整金額按照實際調整金額乘以承包人報價浮動率(L)計算。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將擬實施的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確認,則視為工程變更不引起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或承包人放棄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權利。
(3)刪減工程或工作的補償。
如果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發生的費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應支付的項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則承包人有權提出並得到合理的費用及利潤補償。

(二)項目特徵描述不符
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實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徵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的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發承包雙方應當按照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徵,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調整合同價款。
(三)招標工程量清單缺項
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1)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間,由於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出現缺項漏項,造成新增工程清單項目的,應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關於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
由於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出現缺項漏項,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關於措施項目費的調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實施方案被發包人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由於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缺項,承包人應將新增措施項目實施方案提交發包人批准後,按照工程變更事件中的有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四)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經發包人批準的圖紙)進行施工,按照現行國家計量規范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項目應予計量的工程量與相應的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列出的工程量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間出現的量差。
2、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則辦理:
(1)綜合單價的調整原則。
當應予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包括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對綜合單價的調整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2)措施項目費的調整。
當應予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包括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15%,且該變化引起措施項目相應發生變化,如該措施項目是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對措施項目費的調整原則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項目費調增;工程量減少的,措施項目費調減。
(五)計日工
計日工費用的確認和支付
任一計日工項目實施結束。承包人應按照確認的計日工現場簽證報告核實該類項目的工程數量,並根據核實的工程數量和承包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計日工單價計算,提出應付價款;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該類計日工單價的,由發承包雙方按工程變更的有關規定商定計日工單價計算。
3物價變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一)物價波動
因物價波動引起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採用價格指數調整價格差額,另一種是採用造價信息調整價格差額。
1、採用價格指數調整價格差額主要適用於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種較少,但每種材料使用量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壩等。
(1)價格調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機械台班等價格波動影響合同價款時,根據投標函附錄中的價格指數和權重表約定的數據,按以下價格調整公式計算差額並調整合同價款:
承包人應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額;此項金額應不包括價格調整、不計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支付、預付款的支付和扣回;變更及其他金額已按現行價格計價的,也不計在內。
價格指數應首先採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指數,缺乏上述價格指數時,可採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提供的價格代替。
(2)工期延誤後的價格調整。
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則對於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後續施工的工程,在使用價格調整公式時,應採用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較高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
由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則對於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後續施工的工程,在使用價格調整公式時,應採用計劃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兩個價格指數中較低者作為現行價格指數。
2、採用造價信息調整價格差額,主要適用於使用的材料品種較多,相對而言每種材料使用量較小的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
(1)人工單價的調整。
人工單價發生變化時,發承包雙方應按省級或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調整合同價款。
(2)材料和工程設備價格的調整。
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的價款調整,按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根據發承包雙方約定的風險范圍,按以下規定進行調整。
「就近原則」
① 如果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低於基準單價,工程施工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② 如果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高於基準單價,工程施工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或材料單價漲幅以投標報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時,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二)暫估價
1、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工程設備
(1)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采購,經發包人確認後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2)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由發承包雙方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依法確定中標價格後,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2、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
(1)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不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應按照前述工程變更事件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確定專業工程價款,並以此為依據取代專業工程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2)屬於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① 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不參加投標的專業工程,應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但擬定的招標文件、評標方法、評標結果應報送發包人批准。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應當被認為已經價包括在承包人的簽約合同價(投標總報價)中。
② 承包人參加投標的專業工程,應由發包人作為招標人,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承包人中標。
4工程索賠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一)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現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承擔 (誰的損失誰承擔,工程本身第三人發包人承擔)
(1)費用損失的承擔原則。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增加,發承包雙方應按以下原則分別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
①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②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③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④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⑥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工期的處理。
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發包人要求趕工的,承包人應採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要求趕工的,承包人應採取趕工措施,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二)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與誤期賠償
1、提前竣工(趕工補償)
(1)趕工費用。
發包人應當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的,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費用。
(2)提前竣工獎勵。
發承包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的獎勵條款,明確每日歷天應獎勵額度。一般來說,雙方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獎勵的最高限額(如合同價款的5%)。提前竣工獎勵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與結算款一並支付。
2、誤期賠償
發承包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誤期賠償費,明確每日歷天應賠償額度。一般來說,雙方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如合同價款的5%)。誤期賠償費列入進度款支付文件或竣工結算文件中,在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三)索賠
1、索賠的概念及分類
(1)按索賠的當事人分類:
①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的索賠。
②總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的索賠。
無論是發包人的原因還是總承包人的原因所致,分包人都只能向總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而不能直接向發包人提出。
(2)按索賠的目的和要求分類:
①工期索賠。
②費用索賠。
(3)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①工程延誤索賠。
②加速施工索賠。
③工程變更索賠。
④合同終止的索賠。
⑤不可預見的不利條件索賠。
⑥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賠。
⑦其他索賠。
2、費用索賠的計算
(1)索賠費用的組成:
①人工費:數量增多、人工價格上漲、人員窩工。
②材料費:數量增多、材料單價的上漲。
③施工機具使用費:如果機械設備是承包人自有設備,一般按台班折舊費、人工費與其他費之和計算;如果是承包人租賃的設備,一般按台班租金加上每台班單價分攤的施工機械進出場費計算。
④現場管理費:其索賠包括承包人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以及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期期間的現場管理費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期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通信費、交通費等。
計算公式為:現場管理費索賠金額=索賠的直接成本費用×現場管理費率
⑤總部(企業)管理費:其索賠主要指的是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延期期間所增加的承包人向公司總部提交的管理費。
⑥利息: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2)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
①實際費用法。
②總費用法。
③修正的總費用法。
修正的總費用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為合理。修正的內容如下:

a.將計算索賠款的時段局限於受到索賠事件影響的時間,而不是整個施工期。
b.只計算受到索賠事件影響時段內的某項工作所受影響的損失,而不是計算該時段內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損失。
c.與該項工作無關的費用不列入總費用中。
d.對投標報價費用重新進行核算,即按受影響時段內該項工作的實際單價進行核算,乘以實際完成的該項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調整後的報價費用。
3、工期索賠的計算
(1)工期索賠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①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
②被延誤的工作應是處於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只有位於關鍵線路上工作內容的滯後,才會影響到竣工日期。
(2)工期索賠的計算方法。
①直接法。
②比例計演算法。
網路圖分析法。
(3)共同延誤的處理。
在這種情況下,要具體分析哪一種情況延誤是有效的,應依據以下原則:
①首先判斷造成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程拖期負責。在初始延誤發生作用期間,其他並發的延誤者不承擔拖期責任。
②如果初始延誤者是發包人原因,則在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濟補償。
③如果初始延誤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生影響的延誤期內,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
④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承包人原因,則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補償,也不能得到費用補償。
5其他類合同價款調整事項
現場簽證的價款結算
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只有「提前竣工獎勵和誤期賠償」與結算款一起支付。
1、現場簽證的工作如果已有相應的計日工單價,現場簽證報告中僅列明完成該簽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機具台班的數量。
2、如果現場簽證的工作,沒有相應的計日工單價,應當在現場簽證報告中列明完成該簽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機具台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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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FIDIC合同條件的施工管理

FIDIC合同條件的施工管理

施工合同條件的管理是監理工程師的一個重要考點,我下面為你整理了相關的考試知識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施工合同中的部分重要概念

1、合同文件的組成 (1)合同協議書;(2)中標函: (3)投標函; (4)合同專用條件; (5)合同通用條件; (6)規范:(7)圖紙; (8)資料表以及其他構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2、合同履行中涉及的幾個期限的概念

1)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在合同條件中用「竣工時間」的概念,指所簽合同內註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時 間,加上合同履行過程中因非承包商應負責原因導致變更和索賠事件發生後,經工程師批准 順延工期之和。

2)施工期

從工程師按合同約定發布的「開工令」中指明的應開工之日起,至工程接收證書註明 的竣工日止的日歷天數為承包商的施工期。

3)缺陷通知期

缺陷通知期即國內施工文本所指的工程保修期,自工程接收證書中寫明的竣工日開始, 至工程師頒發履約證書為止的日歷天數。

4)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簽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給業主的「結清單」生效日止。

3、合同價格

最終結算的合同價可能與中標函中註明的接受的合同款額不一定相等,究其原因,涉及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臘漏響:

1)合同類型特點

《施工合同條件》適用於大型復雜工程採用單價合同的承包方式。單價合同的支付原則是,按承包商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單高局敬中相應工作內容的單價,結算該部分工作的工程款。

2)可調價合同

調價款沒有包含在中標價格內,僅在合同條款中約定了調價原則和調價費用的計算方 法。

3)發生應由業主承擔責任的事件

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因業主的行為或他應承擔風險責任的事件發生後,導致承包商增加施工成本,合同相應條款都規定應對承包商受到的實際損害給予補償。

4)承包商的質量責任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承包商沒有完全地或正確地履行合同義務,業主可憑工戚慎程師出具的證明,從承包商應得工程款內扣減該部分給業主帶來損失的款額。

(1)不合格材料和工程的重復檢驗費用由承包商承擔。

(2)承包商沒有改正忽視質量的錯誤行為。

(3)折價接收部分有缺陷工程。

5)承包商延誤工期或提前竣工

(1)因承包商責任的延誤竣工罰款。

(2)提前竣工。可能得到竣工獎。

6)包含在合同價格之內的暫列金額

某些項目的工程量清單中包括有「暫列金額」款項,盡管這筆款額計入在合同價格內, 但其使用卻歸工程師控制。

4、指定分包商

1)指定分包商的概念

指定分包商是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選定,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內容並與承包商簽訂90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

2)指定分包商的特點

指定分包商與一般分包商差異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選擇分包單位的權利不同。承擔指定分包工作任務的單位由業主或工程師選定,而一般分包商則有承包商選擇。

(2)分包合同的工作內容不同。指定分包工作屬於承包商無力完成,不在合同約定應由承包商必須完成范圍之內的工作,而一般分包商的工作則為承包商承包工作范圍的一部分。

(3)工程款的支付開支項目不同。為了不損害承包商的利益,給指定分包商的付款應從暫列金額內開支。須對一般分包商的付款,則從工程量清單中相應工作內容項內支付。

(4)業主對分包商利益的保護不同。如果承包商沒有合法理由而扣押了指定分包商上個 月應得工程款的話,業主有權按工程師出具的證明從本月應得款內扣除這筆金額直接付給指 定分包商。對於一般分包商則無此類規定,業主和工程師不介人一般分包合同履行的監督。

(5)承包商對分包商違約行為承擔責任的范圍不同。除非由於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發 布了錯誤的指示要承擔責任外,指定分包商任何違約行為給業主或第三者造成損害而導致索 賠或訴訟不承擔責任。如果一般分包商有違約行為,業主將其視為承包商的違約行為,按照 主合同的規定追究承包商的責任。

5、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1)解決合同爭議的程序

(1)提交工程師決定。

(2)提交爭端裁決委員會決定。。

(3)雙方協商。任何一方對裁決委員會的裁決不滿意,或裁決委員會在 84 天內沒能作出裁決,在此期限後的 28天內應將爭議提交仲裁。仲裁機構在收到申請後的 56 天才開始審理,這一時間要求雙方盡力以友好的方式解決合同爭議。

(4)仲裁。如果雙方仍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只能在合同約定的仲裁機構最終解決。

2.爭端裁決委員會

(1)爭端裁決委員會的組成。簽訂合同時,業主與承包商通過協商組成裁決委員會。

(2)爭端裁決委員會的性質。屬於非強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相當於我國法律中解決合同爭議的調解,但其性質則屬於個人委託。

(3)工作。由於裁決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解決合同爭議,因此不同於工程師需要常駐工 地。

(4)報酬。付給委員的酬金分為月聘請費和日酬金兩部分,由業主與承包商平均負擔。

二)風險責任的劃分

通用條件內以投標截止日期前第 28 天定義為「基準日」作為業主與承包商劃分合同風險的時間點。在此日期後發生的作為一個有經驗承包商在投標階段不可能合理預見的風險事 件,按承包商受到的實際影響給予補償;若業主獲得好處,也應取得相應的利益。

業主應承擔的風險義務

1.合同條件規定的業主風險

(1)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2)工程所在國內發生的叛亂、革命、動亂或軍事政變、篡奪政權或內戰;

(3)不屬於承包商施工原因造成的爆炸、核廢料輻射或放射性污染等;

(4)超音速或亞音速飛行物產生的壓力波;

(5)動亂、騷亂或混亂,但不包括承包商及分包商的雇員因執行合同而引起的行為;

(6)因業主在合同規定以外,使用或佔用永久工程的某一區段或某一部分而造成的損失 或損害;

(7)業主提供的設計不當造成的損失;

(8)一個有經驗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範的任何自然力作用。

2.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

(1)不可預見物質條件的范圍。承包商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利於施工的外界自然條件、人 為干擾、招標文件和圖紙均未說明的外界障礙物、污染物的影響、招標文件未提供或與提 供資料不一致的地表以下的地質和水文條件,但不包括氣候條件。

(2)承包商及時發出通知。

(3)工程師與承包商進行協商並作出決定。判定原則是:

1)承包商在多大程度上對該外界條件不可預見。事件的原因可能屬於業主風險或有經驗 的承包商應該合理預見,也可能雙方都應負有一定責任,工程師應合理劃分責任或責任限度。

2)不屬於承包商責任的事件影響程度,評定損害或損失的額度。

3)與業主和承包商協商或決定補償之前,還應審查是否在工程類似部分(如有時)上 出現過其他外界條件比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時合理預見的物質條件更為有利的情況

4)但由於工程類似部分遇到的所有外界有利條件而作為對已支付工程款的調整結果不 應導致合同價格的減少,即如果承包商不依據「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提出索賠時,不考慮 類似情況下有利條件承包商所得到的好處,另外對有利部分的扣減不應超過對不利補償的金額。

3.其他不能合理預見的風險

(1)外幣支付部分由於匯率變化的影響。

(2)法令、政策變化對工程成本的影響。

三)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管理

1.預付款

(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預付款的`數額由承包商在投標書內確認。承包商需首先將銀行 出具的履約保函和預付款保函交給業主並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 21 天內簽發「預付款支付 證書」,業主按合同約定的數額和外幣比例支付預付款。

(2)動員預付款的扣還。

1)起扣。自承包商獲得工程進度款累計總額(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和保留金的扣減)達 到合同總價(減去暫列金額)10%那個月起扣。

2)每次支付時的扣減額度。本月證書中承包商應獲得的合同款額(不包括預付款及保 留金的扣減)中扣除 25%作為預付款的償還,直至還清全部預付款。即:

每次扣還金額=(本次支付證書中承包商應獲得的款額一本次應扣的保留金)× 25%

2.用於永久工程的設備和材料款預付 (1)承包商申請支付材料預付款支付條件。

1)材料的質量和儲存條件符合技術條款的要求;

2)材料已到達工地並經承包商和工程師共同驗點入庫;

3)承包商按要求提交了訂貨單、收據價格證明文件(包括運至現場的費用)。

(2)工程師核查提交的證明材料。

(3)預付材料款的扣還。當已預付款項的材料或設備用於永久工程,構成永久工程合同 價格的一部分後,在計量工程量的承包商應得款內扣除預付的款項,扣除金額與預付金額的計算方法相同。

3.業主的資金安排

(1)承包商根據施工計劃向業主提供不具約束力的各階段資金需求計劃。

1)接到工程開工通知的 28 天內,承包商應向工程師提交每一個總價承包項目的價格分 解建議表;

2)第一份資金需求估價單應在開工日後 42天之內提交;

3)根據施工的實際進展,承包商應按季度提交修正的估價單,直到工程的接收證書已 經頒發為止。

(2)業主應按照承包商的實施計劃做好資金安排。通用條件規定:

1)接到承包商的請求後,應在 28 天內提供合理的證據,表明他已作出了資金安排,並 將一直堅持實施這種安排。此安排能夠使業主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格(按照當時的估算 值)的款額。

2)如果業主欲對其資金安排做出任何實質性變更,應向承包商發出通知並提供詳細資 料。

(3)業主未能按照資金安排計劃和支付的規定執行,承包商可在提前21天以上通知業主, 將要暫停工作或降低工作速度。

4.保留金

(1) 保留金的約定。承包商在投標書附錄中按招標文件提供的信息和要求確認了每次扣留保留金的百分比和保留金限額。

(2)每次中期支付時扣除的保留金。從首次支付工程進度款開始,用該月承包商完成合 格工程應得款加上因後續法規政策變化的調整和市場價格浮動變化的調價款為基數,乘以合 同約定保留金的百分比作為本次支付時應扣留的保留金。逐月累計扣到合同約定的保留金 最高限額為止。

(3)保留金的返還。扣留承包商的保留金分兩次返還:

1)頒發工程接收證書後的返還:

a.頒發了整個工程的接收證書時,將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給承包商。 b.如果頒發的接收證書只是限於一個區段或工程的一部分,

2)保修期滿頒發履約證書後將剩餘保留金返還:

a.整個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滿,返還剩餘的保留金。

b.如果頒發的履約證書只限於一個區段,則在這個區段的缺陷通知期滿後,並不全部返 還該部分剩餘的保留金:

5.物價浮動對合同價格的調整

對於施工期較長的合同,為了合理分擔市場價格浮動變化對施工成本影響的風險,在合 同內要約定調價的方法。通用條件內規定為公式法調價

(1)調價公式:

(2)延誤竣工。

1)非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工程竣工前每一次支付時,調價公式繼續有效。

2)承包商應負責原因的延誤。在後續支付時,分別計算應竣工日和實際支付日的調價款,經過對比後按照對業主有利的原則執行。

6.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

(1)工程量計量。每次支付工程月進度款前,均需通過測量來核實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以計量值作為支付依據。

(2)承包商提供報表。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的應付金額(包括變更);

2)法規變化引起的調整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

3)作為保留金扣減的任何款額;

4)預付款的支付(分期支付的預付款)和扣還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

5)承包商采購用於永久工程的設備和材料應預付和扣減款額;

6)根據合同或其他規定(包括索賠、爭端裁決和仲裁),應付的任何其他應增加和扣減 的款額;

7)對所有以前的支付證書中證明的款額的扣除或減少(對已付款支付證書的修正)。

(3)工程師簽證。工程師可以不簽發證書或扣減承包商報表中部分金額的情況包括:

1)合同內約定有工程師簽證的最小金額時,本月應簽發的金額小於簽證的最小金額,工 程師不出具月進度款的支付證書。本月應付款接轉下月,超過最小簽證金額後一並支付。

2)承包商提供的貨物或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可扣發修正或重置相應的費用, 直至修整或重置工作完成後再支付;

3)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或履行義務,並且工程師已經通知了承包商,則可 以扣留該工作或義務的價值,直至工作或義務履行為止。

(4)業主支付

業主的付款時間不應超過工程師收到承包商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單後的 56 天。如果逾期支付將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延期付款的利息按銀行貸款利率加 3%計算。

四)竣工檢驗和移交工程

1.竣工檢驗

承包商完成工程並准備好竣工報告所需報送的資料後,應提前 21 天將某一確定的日期通知工程師,說明此日後已准備好進行竣工檢驗。工程師應指示在該日期後 14 天內的某日 進行。

2.頒發工程接收證書

工程通過竣工檢驗達到了合同規定的「基本竣工」要求後,承包商在他認為可以完成移交工作前 14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申請頒發接收證書。

3.特殊情況下的證書頒發程序

(1)業主提前佔用工程。工程師應及時頒發工程接收證書,並確認業主佔用日為竣工日。

(2)因非承包商原因導致不能進行規定的竣工檢驗。

(二)未能通過竣工檢驗

1.重新檢驗

2.重復檢驗仍未能通過

當整個工程或某區段未能通過按重新檢驗條款規定所進行的重復竣工檢驗時,工程師 應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處理方法:

(1)指示再進行一次重復的竣工檢驗;

(2)如果由於該工程缺陷致使業主基本上無法享用該工程或區段所帶來的全部利益, 拒收整個工程或區段(視情況而定)。包括:

1)業主為整個工程或該部分工程(視情況而定)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以及融資費用;

2)拆除工程、清理現場和將永久設備和材料退還給承包商所支付的費用。

(3)頒發一份接收證書(如果業主同意的話),折價接收該部分工程。

五)履約證書

履約證書是承包商已按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施工義務的證明,因此該證書頒發後工程師 就無權再指示承包商進行任何施工工作,承包商即可辦理最終結算手續。

缺陷通知期滿時,如果工程師認為還存在影響工程運行或使用的較大缺陷,可以 延長缺陷通知期推遲頒發證書,但缺陷通知期的延長不應超過竣工日後的 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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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計算的

公積金怎麼計算出來的
1、單位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2、個人月繳存額=繳存基數*繳存比例;3、合計月繳存額=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其中繳存基數=上年總收入/12。
住房公積金是指由單位與個人共同繳存的住房儲蓄金,住房公積金的是按月繳納的;由於個人無法繳納公積金因此只能由單位代替繳納。公頃譽積金用戶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時雀弊段候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進行使用,比如買房、租房、裝修、自建房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一項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能夠給有住房需求的職工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住房公積金的作用很多不僅僅局限於住房方面的需求,比如當公積金用戶生病住院、生活最低保障、失去勞動能力、到達退休年齡時也都可以提取公積金,將公卜旅積金作為生活開支或支付醫葯費等。

⑸ 二級建造師法規規定 建設單位不得隨意壓縮合同工期的百分之多少

(1)招標人應當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世激襲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費用。

(2)發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後與承包人商定採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並修訂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

(3)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提前搜兄竣工每日歷天應補償額度,此項費用作為增加合同價款,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與結算款鉛昌一並支付。

⑹ 投標文件中:趕工措施費、提前竣工獎、達到工程質量等級的質量獎,各占合同價的百分之多少

趕工措施費要根據施工企業為趕工所增加的設施、人員等的費用計算。提寬巧前竣工是趕工的結果,要全面衡量技術、經濟、雙方關系等因素確定是否計取及額度。達到工程質量等級是承接工程充分必要條件,只有按業主要求超過基本質量要求,可以評選某獎項時才備巧侍額外仿吵要求的質量獎。

⑺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為什麼不給利潤

提前竣工有更多的好處,不存在索賠。
竣工驗收指建拍雀設工程襲老早項目竣工後,由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設計、施工、設備供應單位及工程質量監督等含檔部門,對該項目是否符合規劃設計要求以及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質量進行全面檢驗後,取得竣工合格資料、數據和憑證的過程。

⑻ 投標有哪幾種技巧

一.搜集信息,分析應用

供應商在投標過程中,需要進行全程信息追蹤,搜集有關招標項目的各方面信息進行分析,從而把握投標競爭的發展態勢、掌握競爭對手和采購人的情況、跟蹤項目招標動態,從源頭上介入項目的競爭。同時,供應商應積極地與采購人進行技術交流。一方面了解采購人對招標的總體設想、供貨范圍、技術規格及性能要求;另一方面將自身的規模、技術水平、產品性能、商業信譽加以介紹和宣傳,給采購人留下良好的印象。
二.字斟句酌,吃透招標文件
在購買招標文件後,供應商應仔細閱讀並領會招標文件所有條款的精神實質,逐條進行分析和判斷,並將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重要內容一一列出,尤其是資質條件、商務條件和技術參數部分。投標供應商應按照要求准備製作投標文件,在這個環節上,首先要按照要求響應資質條件、商務條件;然後根據產品情況,在技術參數和性能質量方面積極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最後要注意密封、簽字、蓋章等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小處也不能大意。但在實踐工作中,許多投標人往往會在一襪鉛兄些看似並不重要的內容和要求上出現失誤和疏漏,導致投標失敗,實在令人惋惜。因此,一定要告襲把握好閱讀招標文件和製作投標文件這個基本環節。
三.分析項目,找准策略
在投標競爭中,供應商要根據項目情況分析比較,採用靈活的策略應對投標。首先,可以在保持價格不變的前提下,提高貨物規格性能。一般來說,提高貨物的規格與性能是要增加費用的,若保持原有報價不變,實際是降低了投標的價格,采購人可以花更少的錢買到更高性能的產品,這對采購人很有吸引力。其次,可以適時拋出優惠條件。實踐證明,供應商在澄清投標文件時明確優惠條件,是提高中標機會行之有效的手段。再次,可以延長質量保證期,供應商可適當延長質量保證期而不增加費用,這個條件對采購人的吸引力也很大,中標成功率由此提高。最後,可以提供靈活的付款條件,增加供應商的競爭力。
四.找准問題 及時提出
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後,如對招標文件中認為有歧視性、傾向性或門檻設置不合理、需要澄清修正的條款要及時向招標機構反映或提出疑問,采購機構會經過市場了解、專家論證等形式查找招標文件中存在的問題及不合理條款,及時更正並通知所有投標人,以保證招標的公正性和投標的合法權益。
五.方案周詳 選准報價
投標報價是評標的重要指標,雖然最低投標報價不是中標的惟一依據和砝碼,但卻是中標的主要條件。在運用不同的報價策略和技巧之前,首先要計算出高中低三套標價。基礎標價即中等水平價,是用常規計算方法得出的標價;保本標價即低水平價,為無任何利潤的盈虧平衡點報價;最高標價即高水平價,把不可預見費估在激漏最高值上,並加上最滿意的利潤,從而計算出封頂價。投標人要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來選擇報價策略,如對專業要求高的技術密集項目,工期短、設備勞力要求超出常規的項目,自身在各方面占據絕對優勢的項目可以採用高價策略;對於基礎標價來說,一般用在一些技術要求不明確,技術條件、參數不精確,有可變幅度的項目上。
六.根據政策 ,選好產品
按照《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出台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管理辦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所選產品是否是自主創新、環保、節能和強制認證的產品,在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中,應充分體現政府采購的政策調控功能,應積極倡導和支持民族品牌、自主創新品牌、節能環保產品,在同等條件下按照財政部規定的評審辦法,可予以加分或優先考慮。
七.投標文件規范,仔細琢磨
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是非常關鍵的程序,投標文件是惟一的評標證據,編制一本高質量的投標文件是企業在競爭中能否獲勝的關鍵。要想編制一本高質量的投標文件,必須仔細琢磨:一方面投標人應該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細致分析編制標書,一定要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確保投標文件完全響應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還有一些細節問題,雖然很小,但是如果不注意,就會影響全局,導致全盤皆輸;另一方面,投標人要特別注重標書製作的美觀、大方、精緻,而且具有較強的邏輯推理性,這樣不僅能讓評委眼前一亮,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也表明了投標的決心和態度。
八.信譽為本,誠信經營
投標人若想投標成功,良好的信譽也必不可少,信譽往往體現在企業的報價、供貨和售後服務等方面。報價方面主要是不能惡性競價,嚴格按照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報價;供貨方面就是要求企業一定要按照合同辦事;服務更是各企業競爭的重要內容。各投標人只有把信譽放到第一位,嚴格按照合同辦事,良好地履行合同義務才會贏得政采機構和采購人的好評,才會在今後的招投標活動中佔得先機。

⑼ 房建竣工資料需要哪些

工程驗收資料分為以下幾個部分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1. 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附件2. 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意見3. 計劃任務書及批復4.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申報文件5. 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的批復文件和年度計劃項目表6. 征地、拆遷等審批文件(包括拆遷、補償等文件)等等。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驗收文件。1. 工程概況表2. 工程竣工總結3.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4.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核查記錄)5. 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第三部分旁襪冊、施工技術文件;包括一、建築與結構工程;二、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文件;三、 建築電氣工程文件。四、 智能建築工程文件;五、 通風與空運宏調工程文件六、 電梯工程文件。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報驗和工程報驗等監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圖;一、建築竣工圖;二、結構竣工圖;三、給排水竣工圖;四、 採暖竣工圖;五、電氣竣工圖;六、通風與空調竣工圖。第六部好虛分:與工程有關的各種聲像材料(註明文字說明、工程名稱、地點、時間、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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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提前竣工補償額度在哪個文件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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