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無效投標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以下情形投標無效: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投標人,是指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第三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㈡ 投標文件出現哪些情況,應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一)應交未交投標保證金的;
(二)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三)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資格要求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㈢ 投標文件無效的情況主要有哪些
投標文件是否無效,基本是從其組成部分談起。
投標文件一般由資格部分,技術部分,商務部分組成(資信,人員,業績,從本質上是屬於商務標內容)。
資格部分(合格制),不滿足招標文件的基本需求會無效投標,比如,讓投標單位提供營業執照及相關人員資格證書,社保等,如果未能在此部分提供相應內容,視為無效。
技術標要分情況來說,一般合格制的話,如果提供內容不滿足要求,可能會視為無效。打分制一般情況下不會被斷定為無效。但如果暗標形式,標書內容被認定為特殊標記,則有可能廢標。
商務部分,如果人員,業績等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或報價超控制價,或不滿足報價規范,視為無效。
㈣ 如何正確區分「否決投標」和「無效投標」
如何正確區分「否決投標」和「無效投標」?
一、否決投標
招標法體系規章第二十二條規定:「投標人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招標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其投標」。
采購法體系沒有「否決投標」一說。與「否決投標」一詞涵義比較接近的表述是「按照無效投標處理」。對於評審中出現的投標文件不被評標委員會所認可的情形,采購法體系沒有使用「否決投標」一詞。
18號令第五十六條規定:「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從這一規定來看,評標委員會對評審時發現的不合格投標文件不直接採用否決的方式,而是把該投標文件視同為「無效的投標文件」,不再繼續對其進行評審。從對投標文件的處理結果來看,采購法體系中的「按照無效投標處理」基本等同於招標法體系中的「否決投標」。
二、無效投標
采購法體系與招標法體系關於「無效投標文件」的規定大體一致。
18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之後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拒收」。
七部委30號令三十八條第二款和七部委27號令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根據上述法條的規定,從嚴格意義上來看,招標法體系和采購法體系中的「無效投標」是指投標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法律界定其遞交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
招標法體系中的「投標無效」是指投標行為或投標活動無效,與采購法體系中的「無效投標」的內涵大體相同。
總結:
1、采購法體系中的「按照無效投標處理」基本等同於招標法體系中的「否決投標文件」,系指某一份特定的投標文件被評標委員會所拒絕,失去了繼續參與評審或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資格。
2、采購法體系中的「無效投標」與招標法體系中的「投標文件被否決」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3、采購法體系中的「無效投標」基本等同於招標法體系中的「投標無效」,系指投標行為或投標活動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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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投標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投標無效的情形是,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無效的情形是:
1、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等;
3、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行為;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法律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六十三條 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
(一)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三)不具備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
(四)報價超過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
(五)投標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
(六)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㈥ 無效投標的情形有哪些,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
無效投標的情形有: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並進行資格預審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資格預審後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另外,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1、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等;3、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行為;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6、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㈦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下列屬於無效投標情形的有哪些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投標人,是指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
第三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或者聯系人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㈧ 投標無效的情形
法律分析:投標無效的情形是:
1.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等;
3.招標人違反本法規定,與投標, 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行為;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㈨ 在評標環節,評委會對投標文件判定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提交的營業執照無效。如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未涵蓋招標文件規定的采購內容,或招標文件規定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而供應商提供的營業執照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第二、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質檢報告的,供應商未提供、提供的質檢報告期限不符合要求、質檢報告中的技術參數檢測值偏離招標文件規定的技術參數或者提供質檢報告與所投產品不符等。
第三、代理商參加投標時提供的製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無效。如製造商所蓋印章為合同專用章或為銷售部印章等,或投標產品與授權書不符等。
第四、資格證明文件不齊全導致資格審查不能通過。
第五、投標文件簽署不符合要求。如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未簽字或蓋章;工程投標文件報價封面,造價人員未簽字並蓋專用章。
第六、投標文件存在重大偏差,造成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如交貨期、質保期、付款方式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技術方案、規格技術標准不符合;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列出設備的詳細配置、技術指標或復制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要求,導致評委會無法比較和評審;開標一覽表大寫金額與明細報價匯總不一致等。
第七、要求提供樣品的,供應商提供的樣品不全或提供的樣品質地、規格明顯與招標文件規定的產品不一致。
第八、供應商對當前的政府采購政策把握不足。如招標文件要求采購產品屬於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內的,投標人所投產品必須在最新「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強制采購節能產品范圍內,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如建設工程類項目中,投標人所投工程施工人工工日單價低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規費和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未執行新的費率標准、預備金等暫列金額未計入投標報價內或與招標文件規定不一致等。
此外,還有供應商因串通投標而導致項目廢標,如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以上內容來源優易惠投標技術支持論壇。
㈩ 無效標的具體情況有哪些
投標文件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在資格性、符合性檢查時按照無效投標處理:
1、未交應交投標保證金的;
2、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要求密封、簽署、蓋章的;
3、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中規定的無效投標文件包括:
1、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的投標文件。
2、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多個報價的投標文件。
3、投標人名稱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投標文件。
4、只有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字,無單位蓋章的投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