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空间的主权包括什么
1. 管辖权:这一权力涉及主权国家对本国网络的全面管理。例如,国家可以通过实施访问控制,防止未经授权的网站进入网络,并对那些不遵守规定的网站采取立即停止服务的措施。此外,国家还可以加强网络空间和生态的监管和整顿。
2. 独立权:意味着国家的网络系统可以独立运作,不受其他国家的控制或影响。这种独立性确保了国家网络的自主性和完整性。
3. 防卫权:主权国家拥有抵御和反击针对本国网络的攻击和威胁的能力。这种权利保护了国家网络不受外部侵害,确保了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
⑵ 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1.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法》明确指出,我国坚决维护网络空间主权,这一原则体现了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网络空间主权的最高管辖权在国内网络中得以体现,并适用于我国境内网络的安全监督管理。
2.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相辅相成的,国家在推进网络安全的同时,也注重信息化发展。我们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统一规划、部署、推进和实施网络安全与信息化。
3. 共同治理原则:网络空间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和公民等各方的共同参与。根据《网络安全法》,我们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安全的维护工作,包括政府部门、网络建设者、运营者、服务提供者、行业组织、教育机构以及公众,大家应根据各自的角色,共同参与到网络安全治理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