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稅票認證時,發票代碼錯誤是什麼原因
如果確定發票本身沒有問題,稅票認證發票代碼錯誤一般是掃描後識別出錯,可以手工修改為正確的再次提交認證。
依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二十六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一)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認,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二)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三)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的代碼或者號碼不一致。
(1)認證時發票代碼輸入不正確擴展閱讀: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方持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稅務機關,在稅務機關的掃描儀上掃描,計算機讀取票面上的密文,
與票面上的七項數據(發票代碼、發票號、開票日期、購納稅人識別號、銷方納稅人識別號、金額、稅額)進行比對,比對一致後,將數據傳入國家稅務總局的增值稅發票比對系統資料庫。數據將在那等待90天,等待銷售方抄報稅的數據資料並與之進行比對。
比對一致則通過;不一致或沒有相對應的發票數據可比對,則自動將該信息轉到未通過的資料庫中。稅務稽查就會根據轉來的認證發票上的信息找到開出和取得發票的雙方,查實原因並做出相應的處罰。
認證過的專用發票,是企業項抵扣的依據。
如果單位也開展網上認證,那麼,可隨時在網上進行認證;如果沒有,一般是在月末集中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Ⅱ 收到機打發票在認證真偽的時候提示發票代碼錯誤
收到機打發票在認證真偽的時候提示發票代碼錯誤可以去稅局查詢,然後進行辨認。
發票的作用和意義如下: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徵,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
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