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國獨立戰爭的兩個法律文件的名稱及影響
美國獨立戰爭中頒布的兩個重要文獻是獨立宣言、巴黎和約,獨立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巴黎和約指美國和英國為結束美國獨立戰爭而締結的和平條約。
經過北美人民的艱苦抗爭,終於在1783年9月3日英美簽訂巴黎和約,英國承認美國獨立。
獨立宣言之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美國華盛頓特區之國家檔案與文件署當中。
㈡ 美國大約有多少部法律
美國有憲法、 民法、契約法、侵權法、 財產法、 繼承法、婚姻法、 商法、 公司法、 刑法、訴訟法、司法管轄、 殘疾人法、 國防教育法。
美國法來源於英國法,又根據美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作了較多的改變。美國建國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聯邦憲法,但聯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體系。聯邦除在國防、外交和州際商業等方面外,無統一的立法權;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權基本上屬於各州。
(2)美國有哪些法律文件擴展閱讀
三權分立是一個政治學說,其主張政府的行政、立法與司法職權范圍要分明,以免濫用權力。
此學說起源可追溯至古希臘,而其後被英國與法國的哲學家進一步發展。在美國憲法里,三權分立這詞從未出現,但其有著清晰的指示。其指出「所有立法權力皆由美國國會所有」、「行政權力則由美國總統所有」、「司法權力由一個美國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國會隨時下令設立的次級法院所有」。其通過將政府權力一分為三,以達至權力制衡,防止權力集中與濫權。
雖然美國憲法並沒有規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將權力三分,而只須為共和政體即可,但是大部份州政府均奉行三權分立,有著州立法會、行政機關與州法院。
㈢ 美國主要的法律是什麼
1、國會法案
由美國憲法授權美國政府所制定頒布的成文法。當議案在國會兩院以簡單多數的得票通過,接著再由總統簽署後即完成立法,並正式成為聯邦法律。在頒布成為聯邦法律之前,議案必須通過參眾兩院的半數投票同意後,再經總統簽署。
2、民法
包括的范圍很廣,除若干州有單獨的民法典外,一般包括許多有關契約、侵權、財產、繼承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制定法和判例,統稱為私法。多數州援照英國舊法,胎兒即享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應為其設財產管理人。
3、憲法
按三權分立和制衡原則建立總統制的資產階級民主政體。國會分參眾兩院,為最高立法機關。兩者都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參議員為100名,各州不論大小,一律兩名;任期6年,每2年改選三分之一。
4、契約法
主要是判例法。19世紀末才開始制定某些統一的成文法,主要是商業方面。例如,適用於37州的《統一買賣法》(1906),適用於各州的《統一流通票據法》(1896)。
5、侵權法
沿襲自英國法,即民事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美國關於侵權的成文規定主要見諸州法,聯邦並無統一立法。
㈣ 美國現有多少部法律
美國有憲法、民法、契約法、侵權法、財產法、繼承法、婚姻法、商法、公司法、刑法、訴訟法、司法管轄、殘疾人法、國防教育法。
其中包括的范圍很廣,除若干州有單獨的民法典外,一般包括許多有關契約、侵權、財產、繼承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制定法和判例,統稱為私法。多數州援照英國舊法,胎兒即享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應為其設財產管理人。多數州規定年滿18歲的公民即享有行為能力,未及此年齡者可就生活必需訂立契約,成年時可單方加以解除。
(4)美國有哪些法律文件擴展閱讀:
美國法來源於英國法,又根據美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作了較多的改變。美國建國初期就制定了成文的聯邦憲法,但聯邦和各州都自成法律體系。聯邦除在國防、外交和州際商業等方面外,無統一的立法權;刑事和民商事方面的立法權基本上屬於各州。
美國司法制度受到經濟基礎、政治體制、社會需求、利益平衡、傳統習慣、文化等社會因素以及特定的歷史條件的制約。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獨立前,原13個殖民地基本沿襲英國的法律傳統,又根據各自需要自立法令,自成司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