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監察處理期限
時效是2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八條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液拆敏以延長30個工作日。
最新勞動監察處理程序規定如下:1、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採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和年度審查等方式。2、執行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公務應當由兩名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人員共同進行、出示執法證件,並告知被檢查單位監察的內容、要求和法律依據。3、現場監察應當製作筆錄,並由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有關負責人簽名蓋章,被檢查人拒絕簽名蓋章的,應當由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人員註明拒簽事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向被檢查單位下達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被檢查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作出書面答復。4、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投訴、舉報或者監察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1)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投訴、舉報或者監察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並通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2)對違法事實不成立的,應當終止檢查,並及時告知被檢查單位;(3)對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處罰的,應當向被檢查單位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被檢查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改正,並書面報告改正情況;(4)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立案,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序給予行政處罰御好;(5)對屬於勞動爭議糾紛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6)對屬於其他行政部門職責范圍的案件,應當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部門依法查處;(7)對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5、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立案查處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案;特別復雜的案件,經上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6、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查辦使用童工或者剋扣及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案件中,發現有關單位和個人有轉移財產或者逃鬧枝匿跡象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的財物,用於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和抵繳罰款。7、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規定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年度審查時,應當事先公告,被審查單位應當自覺接受審查。
2. 去勞動監察投訴時效是多久
如果雙方當事人存在民事糾紛,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需要注意追訴時效。如果需要追訴刑事案件,有追訴時效的限制。勞動監察也是有時間限制的,那麼,去勞動監察投訴時效是怎樣的呢?下面,我詳細為您介紹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