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警察套改最新文件规定
2018年,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方案实施,旨在优化警员职务序列,提升警察工作效率。此次改革方案涵盖了警员职务序列的全面调整,包括职务套改、警衔津贴发放等细则,为未来警察队伍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新规定,警衔津贴将按月发放。若警员不再保留警衔,则其警衔津贴将立即停止发放。对于正常晋升或受晋衔奖励的警员,其警衔津贴将从晋升或奖励的下一个月开始调整。对于1993年9月30日前授予警衔的警员,1993年10月至1994年12月期间,每人每月可获得54元的警衔津贴;对于1993年10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授予警衔的警员,从授予警衔的下个月开始至1994年12月,每人每月同样可获得54元的警衔津贴。
对于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的警员,若他们选择从警察岗位上退休或离休,其警衔津贴将成为计算退休或离休待遇的基础。对于离休人员,其警衔津贴将全额计入离休费;而对于退休人员,则根据国家规定按一定比例计入退休费,如果执行职级工资制的退休人员,警衔津贴将按原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的比例计入退休费。
特别地,对于1994年12月31日前评定授予过警衔且在警察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的人员,从1995年1月1日起,可根据其警衔增加相应的退休费。具体而言,离休人员将按其警衔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而退休人员则按其警衔津贴标准打折后的数额增加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