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正规的律师函是怎样的有签名,律所印章有但是印章没有编号只有一个律所名称,律师函也没有该事务所的联
律师函,只是律师出具的信件,没有固定的格式。
一般来讲,律师函应有律师的印章、律师的签字、律师事务所的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及函告当事人的事项。
如果你要了解是否是真的,可以直接到该所了解,或者通过114查询该所电话咨询。
(1)律师事务所文件格式扩展阅读:
律师函的首部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标题、函号和送达对象。
1. 标题
一个完整、规范的律师函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发函律师事务所的全称,律师函的主旨及律师函字样组成。
这三个部分可以分三行显示,不要放在一行里面显示,否则显得标题太长,主旨不能突出,也显得不够美观。如,上海某某律师事务所,关于A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返还保证金的,律师函。
实务中律师函的标题大多数都很简单,只有“律师函”三个字。这样的表述方式,不具体、不明确、不专业。标题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能够表达律师函的主旨,要让阅读者通过标题就能够清楚的知道发函人想要收函人干什么。
2. 函号
律师函函号的基本结构为:(年号)+发函律师事务所所在行政区划简称+发函律师事务所简称+法律文书的性质即律师函的简称+字第××号。如,(201×)沪×律函字第**号。
关于第××号一般有两种表达方式:
1.按照律师事务所或发函律师的总发函的份数来编写。如,本年度的第50封律师函就可以表述成第50号。
2.按照发函的日期来编写。如,2013年1月4日发的函可以表述成第20130104号。这种表达方式的问题就是如果同一天发了多封律师函,就不太好管理了,而且律师函的最后落款本身就有成函时间。根据自己习惯选择方便的。
实务中很多律师起草的律师函根本没有函号的,或因根本不知道有这东西,或知道有函号,但不知道怎么编写函号,律师函没有函号。
显得不专业。有函号给人感觉,好像像那么回事,能显示专业精神。
2.也不便于文书管理。有函号查阅、管理起来很方便。
3. 送达对象即接受律师函的机关、单位或个人等主体。为了表示对送达对象的尊重,送达对象要用全称,不可省略或用不规范的简称。当送达对象为个人时需在姓名后加先生或女士等尊称。
参考资料:网络-律师函
Ⅱ 律师信的格式
律师信的格式其实并无特殊之处,它和普通的信函基本一致。这类文件的结构和内容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在信函的最后部分,会有细微的不同之处。例如,有的律师函会在落款处盖上律师事务所的公章,这实际上是律师事务所的正式函件,它代表的不仅仅是律师个人,而是整个律师事务所。与仅由律师个人签名的律师函相比,这种形式更为严格,更具法律效力。
在撰写律师信时,需要注意保持其专业性和正式性。信函开头应有称呼,可以是对方的姓名或称谓,如“尊敬的先生/女士”。正文部分应当详细阐述律师函的目的,例如,可能涉及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或要求对方履行某些法律义务等。每一段落应当清晰地表达一个观点或事实,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结尾部分应当明确表达律师函的目的和期望的回应,通常会附上律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时能够及时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函的落款处,如果是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那意味着这封信函不仅仅是律师个人的行为,而是代表整个律师事务所。这种形式的律师函在法律上更具有权威性,也更能引起对方的重视。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使用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律师函通常会比仅由律师个人签名的版本更为严谨。
总之,律师信的格式虽无特别要求,但其内容和形式都应当体现出专业性和正式性,以确保其在法律程序中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