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引用公文直接採用文號時,是否要在文號上加引號
沒有直接引用發文字型大小。
引用公文應當包括「標題」和「發文字型大小」兩個要素,發文字型大小要緊跟標題之後,用括弧將發文字型大小起來。
引用時候應當嚴格依次進行,做到完整、准確、規范,不能隨意增加或刪減。發文字型大小是用括弧,一定要注意,不能用其他符號。如《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辦發[2012]14號)。
(1)關於文件名下列表述是錯誤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第一,要准確。必須保證所引用的內容准確無誤。做到完全吻合,連標點符號都要一致。
第二,要完整。要注意保持所引用內容的完整性,使之能夠表述一個完整的意思,切忌斷章取義,隨意肢解原文。
第三,要得體。引用一定要結合上下文內容進行,無論是從思路上還是語氣方面都要對接好,過渡好,天衣無縫,切忌牽強附會。
第四,要適「度」。要選擇最能闡明或增強公文的主旨、觀點、依據等的語句、語段加以引用,不在多,而在精準。
② 先寫文件號還是先寫文件名
先寫文件名。根據《公文撰寫實務》得知,公文中如果引用公文要先引用文件名,再加上文件號,這才形成完整的文件表述。文件編號,是發文機關在某一年度內所發各種不同文件總數的順序編號。
③ 公文寫作文件名之間標點符號
1. 公文中,一是二是之間使用的是頓號,用於分隔不同的條目或項目。
2. 在公文中,人員名字後面通常不使用標點符號。如果需要列舉多個人員,可以使用頓號分隔。如果人員名字前面帶有職位,並且部分人員擁有多個職位,可以使用逗號分隔不同的職位。
3.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在書寫時,應確保這些要素的清晰表述,並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4. 公文中填寫要求細致嚴謹。公文編號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幾個機關聯合發文時,只需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編號位置應准確,以便於管理和查找。
5. 閱讀范圍應根據公文的需要和機密程度明確標注,通常位於發文日期之下,抄報抄送單位之上偏左的位置。
6. 特定格式包括信函式格式、命令格式和會議紀要格式等,它們有特定的標識方法和排版要求。這些格式需要嚴格遵循,以確保公文的正式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