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java中可以主動回收人為認定的垃圾對象嗎
答案是不可以!
java的gc機制是在底層設計的,可以讓程序員不用想c語言那樣回回收對象,是為了編答程方便和安全考慮的,如果人為可以回收的話,安全性就不能保證了,所以不能主動回收。
在代碼中,對一些大對象,比如集合等,可以在方法結尾處,寫上 list = null ,這樣的,有利於gc的回收(未考證),另外可以在代碼中用 System.gc(); 來執行垃圾回收,但是並不能控制回收哪些無用對象,這個操作知識顯式地執行回收動作,但是回收的規則還是按照自動回收來的,所以即便是無用的對象,也可能回收,可能不回收。
Ⅱ java語言的有自動收集垃圾的功能
AB。
Java系統不僅要分配抄對象所用的內存襲資源,還需要跟蹤資源的使用情況定期檢測出不再使用的內存,由系統自動回收並做再次分配,成為垃圾回收機制。因此,Java程序中將不用考慮對象的釋放問題,從而減輕程序員的負擔,提高程序安全性,避免因資源耗盡而導致系統癱瘓的隱患。
(2)java主動垃圾回收擴展閱讀:
當編輯並運行一個Java程序時,需要同時涉及到這四種方面。使用文字編輯軟體(例如記事本、寫字板、UltraEdit等)或集成開發環境(Eclipse、MyEclipse等)在Java源文件中定義不同的類;
通過調用類(這些類實現了Java API)中的方法來訪問資源系統,把源文件編譯生成一種二進制中間碼,存儲在class文件中,然後再通過運行與操作系統平台環境相對應的Java虛擬機來運行class文件,執行編譯產生的位元組碼,調用class文件中實現的方法來滿足程序的Java API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