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動局起訴拖欠工資流程
勞動局拖欠工資投訴流程如下:
1. 訪問勞動部門官方網站,按照指引進行在線投訴。
2. 撥打勞動部門提供的投訴電話或市民服務熱線,進行電話投訴。
3. 准備以下材料:身份證、勞動合同、工作證或能證明身份的證件,親自前往用人單位所在區域的勞動部門,提交投訴,並獲取受理回執。
4. 若選擇協商解決,可與用人單位直接溝通,嘗試達成一致。
5. 若協商未果,可申請勞動仲裁。任何拖欠工資的行為均符合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通過勞動仲裁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 勞動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必須經過的程序。勞動者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追討欠薪。
7. 勞動局在接到投訴後,會對勞資雙方進行調查與調解,並命令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工資。若單位逾期不支付,勞動局可要求支付相當於拖欠工資50%至100%的賠償金。
8. 職工就拖欠工資問題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通過監察大隊的協調,促使單位支付工資。
9. 准備相關申訴材料,包括:勞動爭議申訴書(三份)、公司工商登記資料復印件(一份)、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證據資料復印件(三份),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牌、考勤記錄、同事證言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其支付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在必要時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