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上追逃的條件有哪些
一、網上追逃的條件有哪些
1、我國公安機關對於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追逃的適用條件為案件屬於刑事犯罪、犯罪事實清楚、案犯在逃,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通緝的條件及程序】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第一百五十四條
【技術偵查措施取得證據的適用原則】依照本節規定採取偵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如果使用該證據可能危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採取不暴露有關人員身份、技術方法等保護措施,必要的時候,可以由審判人員在庭外對證據進行核實。
二、通緝令的范圍應如何確定
1、在自己管轄范圍內直接發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
2、超出自己管轄范圍的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
3、簽發的負責人決定具體范圍,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貳』 網上追逃的條件和程序
網上追逃的條件為案件屬於刑事犯罪、犯罪事實清楚、案犯在逃,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網上通緝的流程是什麼
1、對符合上網條件的在逃人員,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信息登記表》中「在逃人員信息登記」部分內容;
2、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連同在逃人員拘留證或逮捕證一並交給同級刑偵部門;
3、隨後由刑偵部門將在逃人員信息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網上追逃。
網上通緝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被通緝的人必須是犯罪嫌疑人;
(2)該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條件;
(3)該犯罪嫌疑人確實在逃避法律責任而下落不明。
網逃後自首的有什麼後果:
如果作案後被發現,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在逃人員只要自動投案,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應認定為投案自首無疑。根據刑法的規定,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什麼是網逃:
網逃,指證據上符合逮捕條件的網上通緝犯。只說明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但證據上未達到確實、充分的程度,不一定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各級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以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機關發布。
『叄』 公安有什麼證據才能掛網逃
根據《刑法》網上通緝需要符合三個條件: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實清楚;3、案犯在逃,符合這三個條件就能上網通緝。
網上追逃,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網上追逃人員的范圍包括司法機關已批准或決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逃離居住地、監視地、作案地,經辦案機關抓捕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勞教人員。
能證明案件事實的以下證據,就可以掛網逃: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