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正式文件抄送格式
正式文件抄送格式如下圖所示:
排版規格:題目要求二號宋體字;正文要求三號仿宋體;一般每頁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成文日期: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0」。
頁碼: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至於版心下邊緣,數碼左右各主一條線,如―1―。
主題詞:「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抄送機關:公文如有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下1行;左右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
(1)正規文件的格式擴展閱讀
抄送的適用范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在上行文中,有三種情況:
一是受雙重或多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請示,在主送一個機關的情況下,將其他上級機關列為抄送機關;
二是因特殊情況越級請示時,應當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
三是向有關上級機關或領導人報告情況時,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況的領導或不相隸屬的機關。
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職權范圍函復平級機關審批事項,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規定或執行面較廣的,應抄送上級機關,必要時也應抄送相關的平級單位及本系統的所屬機構。
3、在下行文中,有三種情況:
一是向下級制發生要行文,應當抄送上級機關、與文件內容有關聯的平級機關;
二是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該機關的另一上級機關;
三是轉發上級文件時,一般應抄送被轉發的上級機關。
4.在聯合發文時,如需抄送,應按照上述原則分別抄送各聯合發文機關對應的上級、平級和下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