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文件格式字體要求
法律分析:政府文件字體格式要求為標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正文用3號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法律依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第七條 正文用3號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第八條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