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5土地延包政策
2025年相關政策圍繞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延包30年試點展開,以下是具體內容:

- 政策要求: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堅持「大穩定、小調整」原則,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擴大整省試點范圍,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糾紛,確保絕大多數農戶承包地總體順延、保持穩定。開展延包必須堅持兩個原則,一是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為基礎,以承包合同到期為起點再延長30年,不能推倒重來、打亂重分,不能收回集體或者借機違法調整;二是「小調整」應在「大穩定」的前提下,僅限少數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災害毀損等特殊情形且群眾普遍要求調地的村組。
- 新出生子女權益: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規定,新出生子女可依法被認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地確權登記以「戶」為單位,新出生子女可在承包經營權證書上加名,但不能因此多分地。
- 無地農戶措施:若村組集體有預留機動地、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或其他農戶交回的土地,無地農戶有權申請承包;也可在村組成員內部通過有償轉讓方式獲得承包地。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為家庭富裕程度不高的無地農戶提供村內優先就業照顧;有經營性收入的村集體,可從提留公益金中按比例分配給他們。縣鄉政府為願意就地就近務工的無地少地農戶提供公益性崗位,對不具備土地經營能力的無地農戶,安排納入社會保障。
- 消亡農戶處理: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導致承包方消亡的,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戶內無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其承包地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處理,納入村集體機動地管理。若承包戶生前已流轉土地經營權,出現「整戶消亡」時,村委會可收回土地或允許受讓方繼續耕種並收取費用,具體需根據實際情況分析處理。
㈡ 中央一號文件是什麼
中央一號文件是中央每年發布的第一份文件,通常在年初發布。
1949年10月1日,中央開始發布《第一號文件》,現在已成為中央重視農村問題的專有名詞。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連攔塵續五年發布以農業、農村和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困做號文件,對農村和農業發展作出具體部署。
2004年至2022年又連續十九年發布以「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強調了「三農」問題在中國社會現代化時期「重中之重」的地位。2023年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做好2023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汪衡衡意見》發布。

發布背景
「三農」問題在中國的開放初期曾是「重中之重」,中央連續五年發布以農村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這五個「一號文件」,在中國農村發展史上成為專有名詞—「五個一號文件」。時隔18年,中央於2003年12月30日簽署《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回歸農業。
2005年1月30日,《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即第七個一號文件公布。2006年2月21日,公布了以「建設社會新農村」為主題的2006年中央「一號文件」。對於這個文件,社會反響強烈,這個文件給農民鬆了綁、指了路、開了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央一號文件